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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信息

货物申报 2023年06月20日版本

来源: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发布时间:2023-06-29 11:19:57

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,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(反倾销、反补贴和保障措施)的进口商品申报功能优化,具体如下:

1. 随附单据增加“00000017-出口证明信”类别。 

2对涉贸易救济措施商品,在申报要素界面增加按公告要求填写提示。

3对涉及价格承诺协议的贸易救济措施商品,增加“是否符合价格承诺”栏目填写规则录入提示。

4对涉及价格承诺协议的自动计税贸易救济措施商品,增加上传“出口证明信”附件的提示。

5对涉贸易救济措施商品,增加上传“原产地证明”附件的提示。


来源: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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